游泳池水质平衡和投药要求及方法
游泳池应进行平衡处理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池水的PH值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《游泳池水质标准》CJ244的规定;
2、池水的总碱度应控制在60~200mg/L;
3、池水的钙硬度应控制在200~450mg/L;
4、池水的溶解性总固体应控制在原水总溶解固体量加1500mg/L的范围。
水质平衡使用的化学药品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应采用当地卫生部门认可批准的化学药品;
2、应与对健康无害,并不得对池水产生二次污染;
3、不得与有机物发生反应;
4、应能快速溶解,且使用方便。
水质平衡处理应保证池水水质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《游泳池水质标准》CJ244的规定。
化学药品的投加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1、应采用湿式投加;
2、重立式投加,应投加在循环水泵的吸水管内;
3、压立式投加时,PH值调整剂应投加在加热器之后的循环水管上,并应设置良好的混合装置;
4、投加点应远离水质取样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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